根据2023年留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与评审按照《安徽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皖教秘外〔2013〕134号)和《安徽理工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政〔2019〕98号)等文件精神,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、留学生秘书和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小组,在留学研究生申请、资格审查、成绩统计、成果核查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核定和评议,通过初评结果(详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10月16日-10月20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映,电话3319022,邮箱:wurenyuan@163.com。
单位:安徽理工大学
日期:2023年10月16日